採訪/蔡又如、林宇芹 撰文/張瀞云 文字整理/洪芷翔、許嘉桓

 

       在這個擁有多元平台、社會風氣開放的時代,每個人都有闡述己見的權利;但在三十幾年前,人民發表意見卻需抱持勇氣與覺悟,因而獲罪入獄、喪失性命的人多不勝數。

 

  《史苑》傳承著輔大歷史的史學精神,不僅活在當下,更要飲水思源,回顧前人種樹之辛。本週史家周刊邀請《史苑》入選者史四甲呂元容同學,分享其探究從不義之法到言論自由的歷程,同時闡述論文撰寫的心得與收穫,以供未來學習「史學方法」的同學參考。

 

史法結合 另闢新徑

 

撰寫論文十分不易,所謂「萬事起頭難」,選題更是許多學生的噩夢。選題有從眾多研究中延伸出新方向,或如呂元容同學另闢新題,為何元容同學選擇從零開始?因雙主修財法與歷史的元容同學,在刑法總則這堂課中接觸刑法一百條,發現這是對台灣社會與政治發展具有相當影響的法條,其存在阻礙人民的言論自由及台灣民主發展,但直至解嚴後,推動廢除刑法一百條的聲浪才逐漸興起。不過與之相關的研究成果多偏向法學研究,於是她便決定以此為論文的主題,由史家的觀點研究其修正過程。

 

荊斬棘 收穫甜美果實

 

題目選定完成還只是第一步,撰寫內文才是挑戰的開始,如何蒐集、取捨並統整史料,將其組織成一篇完整的論文,在在考驗著作者的能力。元容同學一開始因書籍資料不足,而將題目擬訂的太小,經老師建議後決定擴展範圍,並納入報紙資料,但研究範圍也相對擴大;面對眾多報紙資料,她必須謹慎選擇、引用,以免資料過多,出現文章繁複無章的情形,撰寫時也必須避免受到報紙的政黨立場所影響。鑑於上述考量,元容同學蒐集《自立早報》、《自立晚報》、《自由時報》、《台灣時報》、《中國時報》及《聯合報》等報刊資料,並詳閱其內容。因立場問題,各報對於同一事件描述時有出入,需從中立客觀的角度詳加分析,如此繁複而縝密的研究方法反映歷史學系要求之治學精神:因為事件的「發生」與史料的「建構」不同,進行研究時務必詳加考察,不可偏廢一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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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容同學蒐集的資料

 

薪火相傳 經驗分享

 

       聽聞自己入選《史苑》,元容同學喜悅之餘也不吝嗇地分享自身經驗:挑選有興趣的題目才能使自身投入論文之中;也能夠從過去閱讀的書籍與聽講之課程中發掘靈感,再考慮是否能成為研究主題。跟著指導老師的進度也十分重要,教授安排的進度一定有其道理,如果沒有跟上腳步,可能會對該做的事毫無頭緒;若遇到瓶頸,直接求教於師長是最佳辦法,多與教授討論不但助於解決問題,也能獲得額外的知識與技巧。

 

       生活於現代的我們未曾身處在言論、思想不自由的年代,人民一言一行皆如履薄冰,深怕被扣上「叛亂罪」的大帽子;與之相反,現代人行使言論自由權如呼吸般自然,但又有多少人知道這是前人努力爭取、奮鬥甚至犧牲所換來的結果?歷史學之重要性即在此處:透過縝密的考察與探究,我們得以正視這些被漠視的過往;縱然無法真正還原當時的景況,也能窺得部分真實現象,不致使這些已成歷史的人、事、物,被湮沒在時間的長河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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